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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去哪个部门,注销有哪些规定?

日期:2023-05-16 点击:111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另一个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解散等情形,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人格。那么注销公司应该去哪个部门,规定是什么?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委托职工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人办理注销登记申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届满,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责令公司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不注销的坏处:

1、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公司法人不能贷款买房,不能申请移民签证,也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2、公司不按时申报纳税,申报时,公司每年都会受到税务局的处罚。罚款则由税务局决定。请注意,处罚是每年实施的。

3、如该公司长期未提交报税表,税务局会到该公司查核。发票将被锁定,所有对外的业务将受到限制,如无法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4、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个人将被纳入国家信用评级系统,个人不良信用将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中保留7年,在此期间将被罚款,贷款,出国,将受到影响。

注销与吊销的区别:

注销: 是指企业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后,通过规定的清算程序,符合法定条件,取消了主体资格。公司完全消失,法律人格依法终止,所有员工解雇,银行所有资金收回,所有债务和债权终止。注销是合法的,是公司破产的唯一最终结果。

吊销: 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注销后,公司仍然存在,但也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和债务,但不得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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