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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持续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3-02-18 点击: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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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管服”改革

商事备案制度改革

天津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备案制度改革,在宝坻区、滨海新区积极开展企业轻便查封试点工作,更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精简查封备案程序,延长办理时限,为企业查封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今年以来,天津市准许查封企业 36528 户,其中使用轻便程序查封企业19838 户,占同期查封企业的54.31%。

扩大企业查封范围,放大公告期限

在宝坻区、滨海新区积极开展企业轻便查封备案改革试点工作,确定未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提出申请查封备案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托管结束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为试点企业范围,不断扩大企业轻便查封适用于市场主体范围。大力放大企业轻便查封备案公告时间,将企业轻便查封公告期由原来的 45 日削减至 20日。

优化企业查封流程,精简提出申请材料天津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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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进一步健全查封备案制度,方便企业提出申请备案,将企业托管组备案程序调整为企业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申报系统向社会免费申报,免遭企业到备案机关现场办理托管组备案相关手续;更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透过报纸发布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容许企业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申报系统免费发布公告;明确企业查封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查封备案时不再递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材料。

启用“企业查封一窗通”服务专区,同时实现一网通办

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创建企业查封网上服务专区。“企业查封一窗通”平台透过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资源的方式,联通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海关等部门彼此之间的查封业务,将彼此之间办理查封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透过平台知会企业,企业可透过“一网”得知各个环节办理的工程进度和结果。同时,针对企业不同的情况提供个性化目录式办事提示,同时实现各有关部门查封业务“信息共享资源、无缝提示”。提出申请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透过“企业查封一窗通”平台,选择一般查封或者轻便查封,需要办理托管组成员、托管组负责人备案、债权人公告或企业轻便查封公告的市场主体,顺利完成有关信息采集,并将经确认后的信息无缝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申报系统后,即可自动顺利完成有关业务办理,企业无须在多个系统间反复登入。

创建企业办事纠错机制,切断程序腹水

企业提出申请轻便查封备案时,存有“被列为企业经营极度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查封、出质或动产抵押”“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办理查封备案”等极度状态,暂不适用于轻便查封程序的,容许企业待极度状态消失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申请轻便查封备案;对因递交的材料存有格式不规范或文字错误等问题的,备案机关可在企业更正材料后重新立案轻便查封提出申请企业注销2.png